民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电池放电容量试验方法
使用专用充放电设备使电池构成回路,保持流过回路的电流恒定不变,记录放电时间,直至正负极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此时的放电容量即为电池初始放电容量。
a)室温放电容量步骤如下:
1)被测电池按6.5.1规定方法充电:
2)被测电池在(25士5)℃条件下以1I,(A)电流放电,至电压达到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时停止试验,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并计算比能量(以W.h/kg计):
3)重复1)、2)过程不少于两次.记录相应的放电容量.取放电容量的平均值作为电池的室温放电容量);
4)如需要,试验过程中记录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变化情况。
b)低温放电容量步骤如下:
1)被测电池按6.5.1规定方法充电:
2)将被测电池置于电池设计工作温度范围的下限温度环境下储存20h;
3)被测电池以1I。(A)电流放电,直到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重复1).3)过程不少于两次.记录相应的放电容量,取3次放电容量的平均值作为电池的低温放电容量;
5)用1I。(A)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高温放电容量步骤如下:
1)被测电池按6.5.1规定方法充电:
2)将被测电池置于产品电池设计工作温度范围的上限温度环境下储存5h;
3)被测电池以1I。(A)电流放电.直到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重复1)、3)过程两次.记录相应的放电容量.取3次放电容量的平均值作为电池的高温放
电容量:
5)用1I。(A)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d)低温倍率放电容量步骤如下:
1)被测电池按6.5.1规定方法充电;
2)将被测电池置于电池设计工作温度范围的下限温度下储存20h;
3)被测电池以nI。(A)电流放电,直到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重复1)、3)过程不少于两次,记录相应的放电容量,取3次放电容量的平均值作为电池的
低温放电容量:
5)用I。(A)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 高温倍率放电容量步骤如下:
1)被测电池按6.5.1规定方法充电;
2)将被测电池置于电池设计工作温度范围的上限温度环境下储存5h;
3)被测电池以nI。(A)电流放电,直到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
4)重复1),3)过程两次,记录相应的放电容量,取3次放电容量的平均值作为电池的高温放电容量:
5)用nI。(A)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Ah计).并表达为额定容量的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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