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程序
试品应为从绝缘子上敲击取得的碎瓷块,或经供需双方协议在绝缘子焙烧位置附近专门制得的具有代表性的碎瓷块。试验溶液应采用3%红色或紫色的次甲基染料乙醇溶液。将试品浸没在压力不小于15MPa的试验溶液中,在压力[单位为兆帕(MPa)]和时间[单位为小时(h) ]的乘积达到180及以,上后取出。
试品经冲洗后干燥,并再次敲碎。
2判定准则
目力观察新敲击开的表面.不应有任何染料渗透现象,渗人最初敲取小碎片时形成的小裂纹除外。规定的重复试验程序适用于本试验。
抽样试验的重复试验程序
如果判定准则有规定,抽样试验采用如下重复试验程序。
注:抽样试验中机械(电)破坏负荷试验的重复试验程序见GB T 1001.1-202121.4;抽样试验中残余机械强度试验的重复试验程序
见GB T 1001.1-202119.6.
如果仅有1个绝缘子或金属附件抽样试验不合格,则应抽取等于第一次抽样试品数量两倍的新试品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应包括试验不合格项目,以及该项目之前且对试验结果有影响的试验项目。
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绝缘子或金属附件在任何一项抽样试验不合格,或重复试验时有任何一个绝缘子或金属附件不合格,则整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应由制造厂收回。
如果能够清楚地识别出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制造厂可以在该批绝缘子中剔除具有这种缺陷的所有
绝缘子(当一批绝缘子已分成若干小批时,如果小批中有一批不合格,则调研可以扩大到其他批)。然后,精选后的批或部分绝缘子可重新提交试验。此时抽取试品的数量是第--次抽取试品数量的3倍。
重新试验应包括试验不合格项,以及该项目之前的且对试验结果有影响的试验项目。重新试验时,有任何一个绝缘子不合格,则整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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