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冲击试验装置
1热冲击试验装置的主体应能按试验规范的要求对试验件进行加热和冷却,装置应能准确测量和记录试验件或试验介质的最高温度、最低温度、温度变化的周期和温度交变次数。它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a)“热”介质加热和输送装置:
b)“冷”介质冷却和输送装置;
c)介质循环流量调节与控制装置;
d)介质流量测量与记录装置:
e)介质或试验件温度控制、测量与记录装置;
f)冷热循环次数测量与记录装置;
g)压力测量装置。.
2试验装置的参数控制精度应满足试验规范的要求。
试验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
a)试验介质或试验件温度测量误差不大于土IC;
b)试验介质流量测量误差不大于1.5%;
c)温度交变周期或频率测量误差不大于1%;
d)压力测量误差不大于1.6%;
e)温度交变次数计数误差不大于0.5%、次数累计误差不大于10次。
4试验介 质应使用与实际工况相同或相近的介质,本标准推荐使用以下试验介质:
a)机油冷却器采用符合GB 1122规定的CD 15W- -40柴油机油或符合GB 23971规定的L- -QD系列有机热载体;
b)水散热器及水冷型增压空气冷却器水侧,按所匹配发动机类型采用符合GB 29743规定的LEC-II-40或HEC- II -40型号冷却液;
c)增压空气冷却器热空气侧采用干燥压缩空气。
5试验工装应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工装在试验件试验时尽可能模拟实际使用情况,密封材料应保证在测试过程中不发生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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