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耐重物冲击试验方法
1试验的应用
冲击体通过适当的提升装置,提升到摆动的初始位置。因此,应采用两根直径为6mm的钢丝绳紧紧缠绕在重物袋中心周围,并且应为提升装置装配一个吊环,便于提升和释放冲击体。
冲击体从初始位置开始摆动后的下降高度差为(1500士50)mm,即冲击体通过提升装置提升到初始位置时,冲击预定点到重物袋中心水平线的距离为(1500士50)mm.冲击能量可以根据冲击体的总质量计算得到.见图7。如冲击体总质量为200kg时,则冲击能量为3000N.m。
试验程序
试件进行耐火试验达到规定时间后的5min内,对试件进行3次重物冲击试验。对于承重墙,应在加载的时候对试件进行前两次冲击,第三次冲击应在卸载后进行。
在每种情况中,应在第三次冲击后的2min内进行性能判定方面的观察与测量,此过程中耐火试验炉持续加热直至观察完成为止。
试验报告
若需要出具重物冲击试验报告,则报告内容应声明试验依据的标准编号,报告应包含有关重物冲击试验的结果信息,包括冲击点的描述,有关试件损坏和变形结果的测量与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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