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温度循环变化、表面产生凝露的湿热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2方法
2.1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按4.1.2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2按GB16838中相应条款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进行高温温度为40℃±2℃、2个循环周期的交变湿热(运行)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2.3关断电源和监视设备,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以上。然后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3要求
a)
湿热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7min13s,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2min40s;对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A1类探测器不应小于30s,除A1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1min0s,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30s;
c)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4规定。
.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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